Amy補充說明:
這篇文章欠大家很久了,真是抱歉!
無意間發現「捍衛正義」這一部影片,看了之後,對照現今阿扁總統被蔡守訓法官違憲羈押的情形,決定把這個故事文字化。
有一天,有位小朋友說「阿扁總統污了很多錢」,我問他「你有看到嗎?你有證據嗎?」小朋友說「電視新聞都這樣說」。當下我問他們,一個被關了20年的人,是否代表他有罪?小朋友大部分既定的印象都認為是有罪的。所以,我講了這個故事給孩子們聽,讓他們瞭解一個被關了將近20年的人,都不一定代表他有罪了,更何況是目前尚未被檢察官起訴,但卻被羈押了200多天的阿扁總統。
聽完這個故事,孩子們主動要求寫信給阿扁總統。孩子們回家以後,要求家長去租這部影片回來觀賞。這個故事,真的可以扭轉導正某些被媒體誤導的人的想法和觀念。
這個故事打好之後,文字檔卻無意間找不到,只好又重新來一遍,需要的朋友可自行轉貼,但是請註明是由「大地的天空/Amy整理打字」的,感恩!當然最好的就是自己去租影片來看囉!
僅以此文獻給台灣的法官、檢察官、法務部長,請你們不要泯滅良心,回歸阿扁總統該有的司法人權。
僅以此文獻給阿扁總統,相信阿扁總統的正義一定會很快得到伸張。
這部影片為真人實事,1999年改編自魯本颶風卡特「第16回合」,還有改編自山姆齊頓和泰利史溫頓「拉薩路與颶風」這本書。敘述黑人拳擊手魯本卡特由事業高峰跌至冤獄深淵,一再證明自己清白卻也不斷受挫,最後終於在友人的協助下於20年後無罪獲釋的經過。
劇中人物是一名黑人,名叫魯本卡特,「卡特」是他的祖先在喬治亞州棉花田當黑奴,白人給他們的姓氏,然後傳下來給魯本卡特。對於他的童年,他說只能用「我活過來了」來形容,卡特從小生活在黑人的普特森鎮貧民窟裡,這裡充滿貧窮和暴力,在這裡,想要生存就得學會保護自己。
魯本卡特11歲時,有一天他和玩伴在一起玩,遇到一位怪怪的白人抓住他的玩伴,於是魯本卡特拿起身旁的酒瓶朝白人的頭撞去,結果被白人逮住,還不斷罵魯本卡特是「小雜種」,於是魯本卡特拿出瑞士刀自衛後,逃走了。
後來,他被一位白人警察狄培斯抓到,狄培斯說:「黑鬼都是壞蛋,我才不管他幾歲,我來搞定他」。這位白人警察狄培斯很會編劇本,他說魯本卡特是「覬覦白人的金錶,白人抵抗,魯本卡特就拿刀刺他,我要親手把他關進大牢」。(狄培斯像不像台灣的統派媒體,緊咬著陳水扁總統一家人不放)
審判的過程,法官竟然對一個11歲的孩子說:「你是社會敗類,現在不懲罰你,等你長大了就更危險,可惜你不是大人,不必坐牢」。於是魯本卡特被判送到詹斯堡少年感化院,一直要關到21歲成年為止。
到了第8年,他逃出詹斯堡少年感化院,當時的魯本卡特說自己憤世嫉俗,不管東南西北就亂闖一通,魯本卡特的心中只有一個字和一個念頭,那就是「自由」。
魯本卡特說:「詹斯堡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地方,我希望從沒到過哪兒,那8年內我為了活下去,學會了如何打打殺殺」。
後來,魯本卡特加入陸軍的傘兵部隊,他的一生從此改變。卡特學會了知識和寬恕,他認為這樣才能讓黑人獲得解放,他變的無所不能,他克服了口吃,回到家鄉。這個時候,他認識了未來的老婆梅沙瑪,但是白人警察狄培斯如影隨形跟著他,他又再度被抓,因為當初逃離少年感化院,所以又被抓回去關。
被抓的那一刻開始,魯本卡特決定自主自決,他要訓練自己成為文武雙全的人,他打拳,他學習,他開始閱讀杜博和理查萊特的書,他放棄其他的囚犯渴求的享受,例如:黃色刊物、性問題、香菸、電影,他恨每個人,他的語言就是恨,他的動詞是拳頭,他下定決心把他的身體化成武器,他將利用自己的身體重獲自由或是擊殺囚禁他的任何人。
1961年9月21日,他終於出獄了,他對天發誓絕對不再入獄,因為他已經花了半輩子在牢中度過。
魯本卡特出獄後,一心一意想要打拳,他唯一的專長也是打拳,不可思議的他在第一回合就擊敗了不敗的拳王,跌破大家的眼鏡。(這時候是1963年12月10日)
就在這個時候,他和梅沙瑪結婚了。看似幸福,但魯本卡特不知道,在黑暗之中,有一雙眼睛在監視他,那就是白人警察狄培斯。狄培斯說:「那個臭鬼自以為是世界拳王,他只是低級的囚犯」,言語之中充滿對黑人的種族歧視。
這時候也同時發生了黑人想要爭取權利,但是警察就跑去鎮壓的事情,所以黑人當然會暴動,這時候剛好有一位專訪魯本卡特的白人記者問他:「你怎麼不去抗議?反而坐在這裡喝酒?」
魯本卡特回答他:「我坐在這裡喝的是汽水,再者,我會坐在這裡是因為你正在訪問我,但你說的對,也許我該抗議,拿槍打死幾個恨黑人的白人警察,我至少能打死五個」。
魯本卡特後來又向白人記者補充說:「我只是私下說說,別公開」,這個白人記者嘴巴說不會刊登出去,但隔天消息卻見報了。隔天夜裡,他們家遭受到攻擊,警告意味十分濃厚。
在1964年12月14日的冠軍賽中,很明顯的拳王應該是魯本卡特,但因為他是黑人,所以裁判討論了半個小時以後,還是將拳王判給魯本卡特的手下敗將,由此可知美國社會的種族歧視仍然無所不在。
命案發生的那一天晚上,魯本卡特在一間酒吧喝酒,有一位年輕黑人約翰艾特順便搭了魯本卡特的車回家,半路就被警察攔下,並且帶回命案現場。現場的警察詢問兩位目擊證人,兇手是否就是魯本卡特?目擊證人搖搖頭說不是。警察詢問目擊證人這麼晚出來做什麼?他們回答只是出來買包香煙(其實是闖空門)。
「颶風」是他當職業拳擊手的名字,卻在可望拿下世界中量級拳王頭銜前夕因一樁新澤西酒吧三屍槍擊命案被捕,並以謀殺罪被判終身監禁。在現場的目擊證人都說不是魯本卡特,這個時候,白人警察狄培斯又出現在他的生命中。
白人警察狄培斯威脅目擊證人說:「你們麻煩大了,你們違反了假釋條例,你們兩位闖空門的事情我不管,違反假釋條例我也不急著追究,對我來說,根本就沒有你們闖空門的證據,懂了嗎?我只對命案有興趣,你們是唯一的兩名目擊證人,明白嗎?」
套好招之後,白人警察狄培斯就問目擊證人:「是不是有這個可能,你們都能確定,百分之百確定那晚的兇手……是魯本卡特?」(這時候旁邊有錄音器材錄音)
目擊證人按照白人警察狄培斯的劇本回答說:「對,是魯本卡特」(在命案現場,他看著魯本卡特,說兇手不是他,現在卻又配合警察作偽證說是他)
狄培斯又引導的請他們再說一遍,「你們到酒吧喝酒」,目擊證人說:「不對,我只是去買包香煙,我聽到槍聲就看到兩個黑人出來,其中一個是魯本卡特」。(像不像在台灣上演的,特偵組引導辜仲亮對阿扁總統作偽證)
魯本卡特在白人法官,和12個白人陪審團的判決之下,被判終身監禁。這原本就是一個不公平的審判。(就像阿扁總統被幾個已經有成見的檢察官和法官調查,這怎麼會是公平呢?)
在獄中,魯本卡特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拒絕穿上罪犯的囚衣,他向典獄長說:
「你依法居留我的身體,但我是無辜的,我沒有犯罪,是法律對我犯罪,我不穿罪犯的囚衣,我願意住進獄中的任何牢房,但是請你聽清楚,沒有人能碰我一根汗毛」
白人典獄長用不屑的口氣說:「你在牢裡只能乖乖聽話,聽到嗎?」
他穿著西裝打著領帶,被關禁閉90天,完全沒得洗澡。獄卒還故意調侃他的西裝好帥。
被關禁閉的他說:「我走過死亡的陰影,卻不畏懼邪惡疑慮,陰影就是疑慮,你打不倒我」
這個時期,卡特開始出現幻覺(一種長期感官剝奪下,容易出現的異常現象),他聽到了自己內心懦弱與強悍相對立的聲音。在長期監禁下,真正的敵人已經不再是誣陷他的人們,而是自己。如何突破自己內心的弱點,持續為自己的權益奮鬥,才是卡特牢獄生涯所必須面對的課題。
90天過後,他依舊穿著那套西裝,獄卒要他去洗個澡,因為他臭得要命,卡特問獄卒,去洗澡他必須付出什麼代價?要穿什麼衣服?獄卒說犯人都得穿囚衣。卡特說那就再把我關回去吧!獄卒告訴卡特,再關禁閉他會死在那兒,卡特說反正我在這兒也會死。獄卒看卡特態度十分堅定,於是決定替他弄一套不是囚衣的睡衣,是獄中的另一套制服,睡衣沒有條紋,沒有號碼,是白色的,所以卡特接受了。
這時候,他突然覺悟,他的自由並不是他們剝奪他的那一切,如果他的懲罰是被關進牢房,那麼他只要不走出牢房,他們就無法懲罰他,他不服勞役也不吃牢飯,他開始從頭到尾仔細研究自己的案子,從他被逮捕到審判過程,到最後判刑為止,他的案子是因為「種族歧視」。
【七年後】
大家遊行抗議卡特的事情,拳王阿里、巴布狄倫都來聲援了。但是兩次審判都敗訴,法官駁回卡特要求的上訴,他認為自己完了,沒指望了,他會老死在牢裡,他撐不下去了,他要求老婆跟他離婚,別再回來看他,他不想拖累老婆,請老婆當他死了,卡特想要無牽掛。
他多次上訴,但每次都被駁回。在屢試屢敗的情況下,卡特只有將他艱辛的成長過程與被人誣陷的血淚史寫成自傳出版。
他按照自己的作息,他說:
「別人醒來我就睡覺,別人睡覺我就醒來,我心中沒有牢房,也沒有感情,只有堅強的意志力和精神,我伸出雙手,得不到幫助,只抓到乾枯的稻草隨風而逝,我一無所有,無欲無求,沒有自由、未來或正義,最後監獄也會消失,不再有魯本,也不再有卡特,只有颶風,他死後,一無所有」
有一位年輕黑人叫拉薩馬丁,有一天他用2毛五美金在二手書攤買了卡特的自傳,他的自傳感動了拉薩,拉薩和卡特都是黑人,所以拉薩覺得兩人的際遇很類似,所以很同情卡特。
拉薩也來自貧民窟,他在紐約環保署認識了加拿大的三位朋友(山姆、泰利、莉莎),這三個人覺得拉薩求知慾望和學習能力很好,拉薩是班上第三名,但他卻不識字,所以加拿大的朋友去拜訪拉薩的父母,想把拉薩帶到加拿大栽培受教育,拉薩的父母同意了,所以拉薩和加拿大的朋友住在一起。拉薩的一生也因為這樣而改變了,因為拉薩衝破黑人的宿命和難關。
拉薩和加拿大朋友分享卡特的事情,拉薩告訴加拿大的朋友,他相信卡特。
拉薩問加拿大朋友:「我們要替他做什麼?」
加拿大友人:「我們不能做什麼。」
拉薩:「他坐了十五、六年的冤獄,這是不對的。」
加拿大友人:「這是他書上說的,陪審團兩次判他有罪。」
拉薩說:「是白人陪審團。」
加拿大友人:「白人不是都有種族歧視。」 拉薩說:「黑人不是都會殺人。」
拉薩決定寫一封信給卡特,告訴卡特,他的自傳對拉薩的意義。『親愛的魯本卡特先生,我讀了你的自傳,我真的為你的遭遇感到難過,這本書對我的影響很大。』
沒想到卡特竟然回信了,這時候的卡特已經被關了十五、六年了,拉薩和卡特在書信往返下成了忘年之交,拉薩後來還去監獄探望卡特。
卡特跟拉薩說:「寫作是一種武器,遠比拳頭來得有力量,我一坐下來寫作,就不再受監獄的限制,我就好像飛越了新澤西州,看到曼德拉在牢房裡寫作……」
卡特跟拉薩說:「找到你拉薩馬丁追求的真理。」
探監過後,卡特又寫了一封信給拉薩:「當你來看我,就好像是烏雲密佈的日子,又黑又冷,但是忽然之間,你就像陽光照亮了一切」
卡特告訴監獄的黑人朋友:「我被白人判刑了三次,我失去的一切都是失去在白人手中。」
監獄的黑人朋友告訴卡特,自己曾經被一個白人救了三次,而且告訴卡特,不是所有的白人都是壞人。
後來拉薩的加拿大朋友也一起去看卡特,他重新激起了卡特再次為自己申冤的鬥志。
拉薩的加拿大朋友問卡特,日子怎麼熬下去的?卡特說:「怎麼熬下去?我逼我自己對一切無欲無求,我沒有外在需要,心中才能感到自由。」
莉莎問卡特:「無欲無求,也不與人接觸?」
卡特:「在監獄不算是人,人與人接觸只會施暴或洩慾」
莉莎:「這是來自制度的壓迫,你和拉薩的友情超越了這一切」
拉薩告訴卡特,因為卡特的事件,所以立志長大要當律師,證明卡特是無辜的。拉薩的加拿大友人也告知卡特,知道他是無辜的。卡特說:「十六年來,我在牢裡都是無辜的,你們高估了無辜這件事。」
加拿大友人莉莎說:「自由的心靈是永遠不死的。」
在拉薩和加拿大友人離去時,留給卡特一個包裹,這個包裹裡面裝著一件披風。這時候的卡特內心很掙扎到底該不該接受他們的友誼?他告訴自己不該再仇恨了。
這時候,法院又再一次駁回卡特的上訴。卡特十分沮喪,寫了一封信給拉薩和加拿大友人:「謝謝你們這些日子來的好意,但我是囚犯,編號45472,我想活下去就必須坐牢,平凡人在監獄裡活不下去,只有鐵人才能,這是我的最後一封信,請別回信,也別來探監,因為你們的愛會讓我軟弱。」
一年後,拉薩又寄了一封信給卡特,裡面只有兩樣東西,就是拉薩和女朋友的合照,以及拉薩的高中文憑。
有一天,卡特打了一通對方付費的電話給拉薩和加拿大友人,跟他們說,他再也撐不下去了,然後掛上電話。
又有一天,卡特拿了一張寫了電話號碼的紙請獄方幫忙接通,結果是加拿大友人泰利接的,他告訴卡特,請他從監獄的窗口看出去,看著遠方一閃一閃的燈光處,他看到拉薩和加拿大友人對著他揮手的身影,卡特很感動。加拿大友人跟卡特說,他們搬來卡特的監獄附近,他們要全心全意幫卡特出獄,小兵要立大功,他們決定帶卡特回家。卡特不出獄,他們就不走。
拉薩和他的加拿大友人開始著手到卡特的律師那裡找相關的資料,一開始,律師事務所以為他們和其他人一樣,全是出於好意,不管是名人、拳手、歌手、作家、演員、記者等等,這些人勇敢替卡特說話,冒了身敗名裂的危險,但是這些人來了又走,這些人不能持久,沒有人一直撐下去,沒有人受得了,進展太慢太辛苦了,而且結果很令人傷心。
但是拉薩和加拿大友人有決心,還搬到監獄附近,他們說卡特不出獄,他們就不走,於是律師答應他們載了十噸的資料回家。卡特很擔心他們的安危,提醒他們這裡不是加拿大,他無法保護拉薩和加拿大友人的安危。因為要救卡特出來,就必須揭發很多人的陰謀才能出獄,這些陷害卡特的人不會坐以待斃的。
他們去探監,開始與卡特討論案發當晚,有三名警察作證,案發的時間是凌晨2:45,卡特是於凌晨2:30離開,因為卡特離開前看了手錶。當天晚上還有一個倒楣鬼,就是黑人約翰艾特,他和卡特不認識,但是卡特很大方的讓他搭了自己的便車,如果約翰說人是卡特殺的,他就沒事了,也不會被判終身監禁,卡特說,一般人熬不了這種苦,但約翰艾特他熬下去了,卡特說約翰是自己的英雄。
證人魏派蒂有看到兇車,對面鄰居艾佛瑞寇克申也看到,警方的記錄有他,但是他沒出庭作證,因為法官不接受警方記錄,後來寇克申搬走,從此下落不明。警方說命案有種族仇恨動機(被殺的都是白人),因為那一間酒吧不做黑人生意,所以黑鬼卡特就拿白人開刀。(後來證明,酒吧客人中白人及黑人都有。)
1966年的開庭記錄,證人魏派蒂說,卡特的車尾燈跟兇車很像,1976年的證詞又變成卡特的車毫無疑問就是兇車。她說車尾燈很像蝴蝶一樣。
他們決定先找到魯本的那種車型,1966年的道奇波列羅,車尾燈很像蝴蝶,但車商告訴他們,車尾燈很像蝴蝶的那款車是道奇蒙納哥。
有一天,凌晨3:00,獄卒來告訴卡特,他奉命帶卡特去見典獄長。
典獄長:「聽說會出事,我不希望出事,我不想要有麻煩事,我只是想先警告你,有人想要你的命,這種事我也無能為力,你明白嗎?設法活下去,你的朋友也一樣。」
加拿大友人終於找到寇克申的家,但是寇克申已經在當年審判前就死了,加拿大人很訝異寇太太是個黑人,寇太太說他們常去發生命案的那一間酒吧(可是警方說這間酒吧不做黑人生意),而且喝酒還能記帳呢!所以警方所說的種族仇恨動機不是真的。寇太太說她的先生看到兇手,還跟警方說兇手不是魯本卡特,寇先生一直跟警方說,甚至替那個狄培斯警探簽下證詞。
就在加拿大友人到處尋找新證據時,白人警察狄培斯出現警告他們,要他們滾回加拿大。
卡特提供了一個人,巴布亞力,他是私家調查員,第二次審判時檢方請他幫忙調查,他後來辭職了,但只交回一些照片以及證物,但是沒有筆記。(在美國調查員的筆記很重要)
加拿大友人又找到巴布亞力的家,但他的女兒說父親早已經過世了,不過巴布亞力的女兒提供了他父親的箱子,巴布亞力保存了每一件案子的資料,加拿大友人找到巴布亞力的一本日記,上面記載了很詳細的資料。
報案勤務中心的珍華特在凌晨2:28接到報案,馬上通知警方,警方卻早就知道了,那時候警車已經在現場。巴布亞力記載報案時間本來是2:28,但後來被改成2:45,這樣一來,卡特和約翰艾持案發時還在酒吧。
他們找到珍華特,但是珍華特不想談這案子,她推說太久了不記得了,記錄卡上寫2:45接到報案,但珍華特並沒有在那張記錄卡上簽名,卻是珍華特的主管何蓮娜簽的名。通常應該是由珍華特簽名。珍華特說卡片上寫幾點就是幾點。
他們調了電信局的記錄卡,就跟巴布亞力說的一樣,報案時間是2:28,加拿大友人拿那張何蓮娜所簽的記錄卡給卡特看,卡特語出驚人的說,那個簽名是白人警察狄培斯所簽的。因為打從卡特11歲開始,白人警察狄培斯的簽名,就讓卡特一直坐牢。
拉薩和加拿大友人在探完監之後,車子被動了手腳,他們的輪子在行駛途中鬆脫,撞上了路邊,但幸好他們都沒事。
卡特的律師想向原來的法官提出新證據,因為法官駁回的話他們以後還能上訴,卡特不同意,他認為這些原來審判他的人,都是靠著自己的案子升官,律師、檢察官、法官,全都是靠著卡特這個黑鬼升官發財的,卡特說他在新澤西州有太多敵人,一定要告到聯邦法院。
卡特的律師說:「但是如果拿新證據告到聯邦法院,法官一定會把案子駁回,這是法律。」卡特說那就超越法律,回歸到人性。但是如果聯邦法院的法官不顧新證據,卡特以後永遠都不能再使用這些證據。
在聯邦法院的法庭上,卡特向法官說:
「我受法庭審判,卻得不到正義,請您審慎考慮這些證據,別忽略真相,別違背良心,請您別罔顧法理,回到法律之上的最高原則,請您為我申張正義。」
在休庭準備聆聽法官的裁示時,卡特告訴拉薩:「仇恨讓我入獄,愛讓我重見天日。」
1985年11月8日,打了19年官司,連同少年感化院總共被關了30年,最後終於在主審法官重新檢視證據下宣判罪證不足,將卡特當庭釋放。
1988年,卡特終於獲判無罪。案發22年後,真兇依然逍遙法外。
出獄後,卡特擔任「誤判囚犯辯論協會」會長,拉薩在溫哥華當律師,約翰艾特擔任少年犯輔導員。
1993年,卡特獲得世界拳擊協會頒贈世界中量級拳王腰帶,他是當時唯一獲得此殊榮的退休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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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中有一首背景歌曲歌詞是這樣寫的:
那一夜酒吧傳來槍聲,魏派蒂聞聲前來張望,她看見酒保滿身是血,於是驚呼他們殺了人,這是颶風的故事,誰都知道他冤枉,尼克森都獲得赦免,警察說他是兇手,於是被關進了大牢,虎落平陽被犬欺,西裝筆挺的偽君子,喝著紅酒看著日落,一條鐵錚錚的漢子,活生生被打下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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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捍衛正義 (The Hurricane)
小二的孩子寫給阿扁總統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