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3日 星期日

長青論壇(9月11日):陳水扁被判無期徒刑的“罪”!


《星期專訪》 陳水扁「罪」在哪裡?

陳水扁一審被判重刑,完全是預料之中。一年多來,從檢方到法院,在扁案審理過程中的種種踐踏司法公正原則的行為,早已註定了今天這個審判結果。事實上,在扁案尚未被正式起訴時,陳水扁的罪早已被定好了。台灣經過二十年的民主轉型,今天司法仍成為國民黨的工具,這不僅是台灣的悲哀,而是台灣的悲劇。

國民黨在台灣專制五十年,對台灣人民鎮壓、迫害、歧視、洗腦,造成無數生命損失和家庭悲劇。但陳水扁代表民進黨執政後,不僅沒有對國民黨殘害台灣人民的行徑進行清算,反而一路盡最大努力緩和衝突,試圖使這個轉型過程更平和。陳水扁政府對國民黨的巨額黨產問題、宋楚瑜巨額海外匯款問題等等,都沒有採取任何激烈手段。這些作法是否正確,有待商榷。但它反映出陳水扁政府期待緩和兩黨衝突,穩步走向正常兩黨政治的意願。

馬政府已成北京傀儡

但國民黨的馬英九政府上台後,不僅不悔改以前國民黨給台灣人民造的孽,用重新執政的機會,證明國民黨要以新的民主政黨的面目對待台灣人民,卻是立刻製造一個殺氣騰騰的清算氛圍:繼陳水扁之後,起訴一連串的綠營領導人。隨後就越來越囂張、越來越頻繁地跟對岸共產黨政府合作,直到今天,剛執政一年,已經成為北京傀儡政權的地步。陳水扁案的每一步,不僅有馬政府的直接干預,更有北京政府的鬼影一步不離地跟著。

陳水扁家族如果貪污,當然應該審判,無論前朝國民黨官員是否也貪腐。但問題是,這個案子從一開始審理就違反程序正義。在這樣的前提下,今天這個案子已經完全面目皆非。如果檢方理直氣壯、一切證據確鑿,他們完全沒有必要通過媒體定罪、硬換法官、長期羈押、押人取證、竄改審訊筆錄等一系列違規、違法行為,更沒有必要刻意把陳水扁的自我陳述故意拖到後半夜,等媒體都截稿了,記者都撐不住了,而且也把被告拖到精疲力盡的程度才讓他說話。審判長如果很自信,應該不害怕陳水扁的自我辯護讓更多的民眾知道。但檢方這一系列嚴重違反司法程序正義和卑劣的小動作,都只能讓人們更相信:在陳水扁案件中絕對沒有司法公正可言!而且貪腐只是他們借刀殺人的武器。

台獨被等同恐怖主義

他們選擇在九一一這天判陳水扁,就是要清清楚楚地告訴台灣人民:陳水扁是恐怖份子。在他們眼裡,陳水扁就是竊取過總統位子的恐怖份子。當年馬英九在哈佛讀書時不就寫了把台獨運動等同恐怖主義的英文論文嗎?國民黨是一直把搞台獨的人當作恐怖份子的,兩蔣時代是,今天也是!在國民黨政權前所未有地親共、聯共的現狀下,陳水扁成為首先被屠宰的對象,實在毫不奇怪。

綠營當然也有相當一些人對陳水扁家族嚴重質疑,對扁案給綠營的重創十分憤怒,這些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陳水扁有沒有可能貪污?當然不排除。但這是第二步的問題。我們首先必須追求的是司法公正的環境,只有在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才能再來談陳水扁是否貪污的問題。在目前司法巨大不公的現狀下,在目前這個已經被審理得面目皆非的案件中,人們已經完全沒有可能做出正確、公正的判斷。陳水扁案是無法探討的。我們絕不可讓第二步才應該追究的問題,來阻礙了我們的視線、攪渾了我們的思維、阻止了我們對第一步司法公正的追求!

辦綠不辦藍政治清算

正如許多西方左派並不促使中國和中東國家走西式民主道路,理由是西方並不完美,美國也問題多多。但這是第二步的問題!等我們有了自由,有了選舉,再讓我們來探討下一步的完善問題。別拿第二步的問題來阻止我們走第一步!今天,誰拿陳水扁家族可能嚴重貪污的議題,來削弱我們對第一步司法公正的要求,這就不僅頭腦不清,更是正中馬英九政權下懷。

扁案除了司法嚴重不公的事實之外,這裡面還有一個歷史共業的問題。無論檢方指控的陳水扁貪污是否真實,在國民黨官員一概逍遙法外,辦綠不辦藍,而讓陳水扁上絞刑架的作法,是毫無疑問的政治清算。檢方在此案中一系列的公然濫權,遠遠比任何個人的貪污行為都對台灣民主具有更強烈、更久遠的破壞力。而這種政府利用司法進行政治報復所造成的危害,是千百個陳水扁即使貪污也完全無法比擬的!其份量的輕重,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台獨是罪!入聯是罪!

在馬英九國民黨主導下的扁案的性質,我想再一次用原中共外交官陳有為在新加坡《聯合早報》上的文章提醒大家記住:陳水扁的罪行不僅是經濟的,而且是政治的。八年來,他強力推行「一邊一國」的台獨政策,在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領域中大搞「去中國化」,進行「入聯」活動,推行金錢外交妄圖擴展國際空間。他是台灣有史以來給人民帶來最大損失、最大災難與最大痛苦的領導人。

大家清楚了吧:台獨是罪!一邊一國是罪!台灣入聯是罪!這是一語道破國共兩黨聯手重判陳水扁的經典宣言。

(作者曹長青為獨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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