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大紀元)
◎ 文/黃越綏 2009-09-16一個花時近2年,用了150位調查員,兵紛23處搜索,海內外押人取供,御用非法審判長,法務部長公開干預案情而大法官怠惰不敢釋憲,且徹底違反人權及司法程序的正義,將卸任總統在未三審定讞之前就公然污辱戴上手銬,並一再延遲覊押時間超過十個月之久,陳水扁被判無期徒刑,是台灣司法最大的污點與悲哀,違法違憲之處令人扼腕。
就算阿扁在道德上對不起支持者的期望,其家庭成員將鉅額政治獻金滙到國外,令總統之名蒙羞,但在法律上是否有罪?大家一直在等法院根據證據的判決,結果過猶不及的錯誤判決書竟是引用古文痛責,再加上個人主觀的心證來取代,別忘了歷史是流動是比較的。
我一位歐洲法界人士驚訝表示,這個案如果在歐洲任何國家,既使貪污證據確鑿也不會超過六、七年且可上訴,菲律賓馬可仕夫人歷經十七年,法院至今也尚未做出判決,更何況若以元首身份,除非「內亂外患」,否則不能恁意治罪,這是對「總統」的尊重,尤其像第一夫人吳女士的健康狀態,更應有專業心理諮商給予協助才合乎人道,但沒想到號稱民主社會的台灣,居然連總統辦公室衛生紙的支出都可列入「貪污」項目。
一審宣判前,9月8日我去土城看守所探視阿扁前總統時,隔著玻璃夾層的鐵欄杆,拿起對講機。他雖略顯消瘦(他告訴我他瘦了5公斤)但仍用其一貫正面的笑容迎接,他心中早已知道會被當代罪羔羊重判,卻反而希望大家勿以他為念,鼓勵在野的民進黨需要像日本、韓國一樣為改變而改變,甚至期許四大天王能彎下身段參選四個直轄市長,讓支持者有希望的動力及重返執政的信心,但當我分別轉述時,回應卻是冷淡到冰點。
以下是陳前總統辦公室新聞稿9月15日陳前總統發表對911判決的十點意見,一併轉載讓大家更了解台灣政治之黑暗,司法之沉淪。
【詳讀全文】陳前總統發表對911判決的十點意見
延伸閱讀:台灣海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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