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定南先生還留下另一句話:「我願意付出這個代價。」
(攝影.邱萬興)
陳定南先生離開我們,已經半個多月了,幽香嬝嬝,餘韻不絕。陳定南有許多封號,最常見的,大約是「清廉先生」(Mr.Clean),和「陳青天」。這兩個 封號,二十多年來,之所以最深入人心,是因為一芥不取的官,公正不阿如包青天,恰巧是國民黨長期統治底下,一項不可能的任務,以及人民內心深處的渴望。再 加上,近一年多來,新政府弊案風波連連,動盪不安,人民望治心切,大家更容易把陳定南遺留人間的形象,與清廉先生、陳青天,劃上等號。
陳定南的清廉和公正,無庸置疑,但是清廉和公正,無論用以評斷一個人的品性,或者評斷從政為官者的品性,都屬於較低的層次。媒體在此大作文章,正突顯了一般認定:貪污是常態,所以清廉值得大書特書;偏頗必不可免,所以公正令人景仰。
其實,他的層次,遠遠高於清廉和公正。他的行事風格,孤標傲世,正似一朵開在這片土壤上的奇花異卉。
今年二月肺腺癌初發時,他已經有八年沒有做健康檢查了,並且年年把公費的健康檢查費用,退回國庫。他對兒子陳仁杰說,他並不後悔,因為他多年來未曾分心掛慮疾病,可以放手做事,充滿成就感。陳定南說:「我願意付出這個代價」。
就醫療面而言,這種態度,違背「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的原則;就人生行路而言,不瞻前顧後,不畏首畏尾,大方向和小細節,毫不打折的次第實踐,縱有差池, 縱有閃失,總結和清算時,也心平氣和的說:「我願意付出這個代價」。濁世淘淘,這是多麼清楚的人生,多麼純粹的人生。這朵奇花異卉,如此這般,淍零於恣意 盛開之後。
1981年陳定南初次當選宜蘭縣長時,台灣才歷經美麗島事件大逮捕和林宅血案的恐怖屠殺。38歲的陳定南,在此之前,沒有當過公職,沒有批過公文,沒有政 治經歷,沒有人脈網絡。主客觀條件如此,他在八年縣長任內,拒絕一切關說,得罪政敵也得罪支持者。他拒絕台塑六輕設廠,要保存蘭陽淨土,推動環保大憲章, 設立漁民海難救助基金,反對電影院唱國歌,撤除公共場合的蔣介石遺像,撤銷人二室並銷毀安全資料,規劃冬山河親水公園、宜蘭運動公園、羅東運動公園。陳定 南的名聲,從小小的,侷促東北一隅的宜蘭縣,遠播至全國,乃至於海內外,為黨外執政品質,打下金字招牌,建立了本土政權的口碑和基石。
這種口碑和基石,不僅僅清廉和公正而已,必然是和前瞻性、規畫力、實踐力,以及無比的情感厚度,息息相關。一個人對於自己的信仰,執著到內化的程度,才能 夠以跑百米的速度,縱步於馬拉松。他豈不知他捨棄了什麼?他說:「如果討人喜歡與受人尊敬,不能兩全,我寧可受人尊敬。」沒說出來的,還是那句話:「我願 意付出這個代價。」
他面對他的癌症,面對他的死亡,面對他的告別,一貫清清楚楚。他留下的有形財產,少得可憐。他的兒子陳仁杰表示,「身為陳定南的家人,非常榮耀。」風雨如晦,陳定南是個對照組。但願我們明白,他留給台灣的無形財產,何其之多。
〈台灣觀點〉.胡慧玲.中央廣播電台於20061123播出
轉載自http://blog.yam.com/michaelcarolina/article/6740780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